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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在最不成熟的年纪,痞帅痞帅的男生永远最让你动心。一说起高中的嘻哈社,往往就会联想到小混混。社会小说介绍
是不是在最不成熟的年纪,痞帅痞帅的男生永远最让你动心。一说起高中的嘻哈社,往往就会联想到小混混。社会_王琳凯,我还是喜欢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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缪斯��

小说主角: 沈月 慕羽 王琳凯 朱星杰 吴磊 金泫 李艺彤 杰哥 鬼哥 磊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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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7/12 0:00:00

最新章节:是不是在最不成熟的年纪,痞帅痞帅的男生永远最让你动心。一说起高中的嘻哈社,往往就会联想到小混混。社会最新章节 生日(中) 2023-07-12

小说简介:王琳凯,我还是喜欢你(缪斯��)

内容摘要:是不是在最不成熟的年纪,痞帅痞帅的男生永远最让你动心。一说起高中的嘻哈社,往往就会联想到小混混。社会人。这几个词。[沈月]:小磊子,今天你们社有比赛?[吴磊]:对啊,你想去?[沈月]:黎璃也去。我们就想观摩下比赛。??【黎璃】:“你凑到她耳朵旁小声说道:确定不是想去看某社的社长?????[img:/pic/community/201805/7270865-1526397792229-09j8_1018-1018.jpg?x-oss-process=image/resize,w_640][沈月]:就你知道的最多????[吴磊]:那好,等放学我们一起去。下午的课比较简单,很快就过去了小磊子个儿比较高,他带着耳机自顾自的走在了前面。走到篮球场时,你发现左脚的鞋带散开了。便蹲下来准备系好。身旁的月月还在往前走,没注意你的动作。你弄好站起来后。抬头就看到空中篮球,已经朝你飞了过来,你下意识的闭上眼睛,等待着被击中的那一刻。下一秒有个身影挡在你面前。紧紧的把你护在了胸口。然后你就听到了砰地一声。篮球击中了他的肩膀。“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”一个瘦弱的男生惊慌的跑过来,不听的道歉。[作者]:[img: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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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书友
还可以的粮草
匿名书友
。。。。。。。
匿名书友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匿名书友
真的没有说话的欲望,真累呀。。。。
匿名书友
感觉主角从一开始就失去了人类的好奇心
匿名书友
干粮.....
匿名书友
战斗太蠢了,面对未知的敌人,连人家什么能力都不知道,就硬莽上去,搞的险象环生
匿名书友
看了十章,金手指简直逆天,可以查看人物的状态,友善度和心情,可以查看3d地图(同步外界,包括人),可以查看天气,简而言之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部牢牢掌控,不去种田可惜了,哪怕枯燥点也无所谓,结果四处去浪,还写得这么乏味
匿名书友
第一次看到这么高调的金手指拥有者.
次次刻意在大庭广众下瞬移消失,到处派名片宣传自己的金手指,
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超凡能力,
在聊天群一直有意无意的向大家宣传自己的当铺,
还一副你们不信我你们损失的中二语调
这感觉就好像是一个小孩子得到新玩具,一直有意无意拿在手上炫耀.
有点别扭.

附带一提,第九号当铺这个名字也很low.
无一不在模仿第八号当铺的风格.
在如今各种诸天万界交易系统横行的网文世界中出了一个模仿10年前电视剧的套路
看了我都替作者感到尴尬
匿名书友
又他妈一SB小说,一袋子金块,换了2千万,无语了……,傻吊欢乐多啊,
匿名书友
一星斗尊去了斗罗世界还要舔唐三舔大师,你颠覆个毛线。
斗罗的魂力是众神大战神力退化形成的,你一个斗破世界穿越过来的人哪来的武魂,哪来的魂力?
匿名书友
脑瘫文
匿名书友
铁nt小说
匿名书友
本本穿明,明史专家的外号真不是白起的
匿名书友
起码要等2年再说
匿名书友
明末文,老作者开新书,前一本太监了。
评分干粮,老作者的文笔是保证,上一本刚进入中期就太监。这本30W字情节发展极快,魂穿,家人遭难,聚义报仇。前期发展已经算是完全展开了,问题就在作者是否太监了。
干粮的明末文,值得一看。
匿名书友
手下的家兵战死抚恤20两白银,从马贼窝里救出来的女人一人给20两遣散。
男主此时还不是官兵,是个商队的头,且这些银子现在是商队公产,救了个人搞得好像欠了别人似的。家兵还不如任何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,合着你手下忠诚度都是锁定的啊。
男主做事,性格看得非常腻歪,作者吃老本太过
匿名书友
老白写的书果然白。一伙马贼100多人,死掉10多人还敢继续战斗,最后跟主角的商队硬拼死了50多人,取得最后胜利。这他妈是铁军好吧,不应该是马贼啊。战损50%还能战斗,比我军都要强了。
匿名书友
我个人是拒绝在评价特别白的书的,因为千篇一律,从什么顺明、恶明、诛明、朔明,基本是一个模板,但架不住老有书友私信我说起点总推,让我说两句,我说特别白作为老作者,实际上,十年如一日的写作,你不能单单理解为小白文,他是在日复一日的收割一批又一批年轻的读者,这些读者的特点是他们自认热爱明朝但又不读史,觉得明史是假的,但又不知道哪里是真的,光看地摊文发泄不了他们高涨的反鞑热情,特别白的书很好的填补了这块区域,很欣慰,现在这类读者在减少
匿名书友
假装穿越的很真实(很搞笑的作者,仔细脑补了魂穿时的情景模式,啊呀…疼,脑瓜疼,哎呀妈呀脑瓜疼。我是谁?我在哪儿?我要干什么?),魂穿,融合记忆,先给自己找了个爹。(这个爹还挺亲哒,棒棒哒,缺少父爱的人可以看看)金手指是现代人的见识(莽了个煤矿,然后没了),以及自身武力值MAX(大约能打两个普通士兵)。开局一个丫鬟一条狗(蒙古随从),然后就把亲爹献祭了。这么快就死的爹,不是龙套胜似龙套,除了给主角留了一个“复仇任务”以外没有贡献了。耐人寻味的是,作者还花了几十章来铺垫父亲的形象,是要用来日后缅怀的吗?打算写一本《我父回忆录》?[手动滑稽]不死爹如何证道?作者还真是个大彻大悟的明白人。至于我,愚昧之人不配看这小说,溜了溜了。